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198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沈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及其部门、院系、创新团队以及专家学者围绕沈阳市重点工作及相关需求开展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㈠服务实践类项目成果(以下简称实践类成果)

2018年,沈阳高校、科研院所及其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推进沈阳先进装备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城市文化发展,以及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对外开放、服务民生发展等方面,有效整合资源,设计并积极开展的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服务活动(含开展科技下乡、校企合作共建、国际交流合作、举办对接交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科技服务、参与沈阳市重大项目实施等活动)。

㈡决策建议类项目成果(以下简称建言类成果)

2018年,沈阳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及其团队围绕以下内容进行研究分析,为促进沈阳高校、科研院所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为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决策参考的研究成果。

1.推动沈阳高校、科研院所改革发展;

2.促进沈阳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以及科技服务等;

3.深化沈阳高校、科研院所国际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化水平;

4.推动沈阳市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

5.“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情、政策、教育、文化研究;

6.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研究;

7.围绕沈阳市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的其他研究分析。

二、申报要求

    1.优秀项目成果的申报主体可以是团队或个人,由学校统一报送,报送限额为10个。

2.每个项目成果需提供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

①《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申报审批表》(附后);

②建言类成果,需提供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实践类成果,需提供总结报告(不少于3000字)及活动过程照片3-5张(打印即可);

③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成果发表、获奖、被采用或获得上级领导批示的证明材料等(此部分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3.请各单位对项目成果进行排序汇总,填报《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汇总表》(附后),连同各项目成果材料,于1024日前报送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周 功

联系电话:86592983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81018

 

附件:1.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申报审批表

      2.2018年“双服务”优秀项目成果汇总表

      3.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