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的正式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3浏览次数:143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提高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智力支持,辽宁省社科联拟成立学术活动基地,并依托学术活动基地举办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年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学术活动坚持深入宣传阐释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讨内容和成果对于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党和政府决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2.学术活动主题突出、学术特色突出、品牌特征显著。
3.有举办国家级社科学术论坛、研讨会、年会经验或2次举办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经验或举办省(市)级、校级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术活动2次以上。
4.已举办的学术活动组织领导得力,高校(院)有校级领导,社会组织、省级研究单位有主要领导同志负责主抓。
5.学术活动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6.学术活动规模30人以上。
二、申报时间
2019年5月27日,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学校科研处。
三、需提交材料
1.经学院审查合格并盖章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基地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各2份。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近两年已组织的国家、省(市)、校级学术活动宣传证明材料(各网媒报端刊载的活动报道、活动综述等相关材料);②近两年学术活动会议照片证明材料(学术活动全景照片1张和外请专家报告照片2至3张);③近两年学术活动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对推动学科建设、学术繁荣,助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活动研讨交流的学术观点刊发、进入党委政府咨政决策情况)。
以上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2份。
 四、申报要求
1.认真做好相关证明材料收集、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充分、系统完整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严禁材料修改涂抹、造假充数等不实问题。
2.凡申报学术活动基地必须经学校科研处统一申报。本学院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纸质版材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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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