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育厅2016、2017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浏览次数:1006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教发〔2017〕48号)等文件要求,现委托项目依托高校组织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基本科研项目、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2016、2017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其中:
        (一)2016、2017年度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二)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二次结题。
        (三)2017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四)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五)结题验收要求:
        1.2016、2017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除立项时依托高校有明确规定外,参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
        2.高等学校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大应用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按照申报时要求执行。
        (六)结题验收主要内容及赋分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完成成果。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5.创新团队验收内容包含人才队伍培养情况。
        6.创新人才项目验收内容包括个人成长情况。
        二、验收结果说明 
        1. 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 申请免验收结题(2017年项目不能申请免鉴结题,人才除外),并通过专家评议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未通过专家评议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 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相关工作要求 
        1. 项目依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项目申请书·评审书》对申请验收结题项目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 结题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后统一公布。 
        3.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于12月18日,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不接收个人申请。 
        四、结题材料 
        (一)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每位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入选者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入选者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入选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二)高校基本科研项目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1.每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2.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题。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五、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联系人:郭  玥、齐  楠;联系电话:86593005
        团队人才联系人:夏博书;联系电话:86592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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