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浏览次数:915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梳理学术思想、学术观点,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传播,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促进学术繁荣和人才成长,2020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报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根据《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辽科协发〔2020〕2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理、工、农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省内工作且具有中国国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资助,对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予以适当倾斜。同等条件下,对援助湖北医疗队人员和在一线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予以优先考虑。
        三、申报要求
        1.本资助项目由校科协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著作质量。
        2.申请人需仔细阅读《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同意并遵守《办法》的各项规定。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及今后的申请资格。
        3.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提供出版单位关于出版物的出版计划等辅助材料。
        4.申请人保证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不出版此著作,如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已经正式出版的,将取消资助资格。
        5.上一年已资助出版的,下一年不连续资助,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2部。
        6.校科协对申报著作进行整理、初评。省科协限定我校推荐著作不超过3部。
        7.各单位于2020年5月5日前将申报著作及相关材料上报校科协(校部402),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著作成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提交;著作主要完成人(前4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申请人可同时提交出版单位关于出版物的出版计划等辅助材料。
        3.填写并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4.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联系人:叶林
        电  话:86593005 13804210733
        电子信箱:895634006@QQ.com

附件: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办法(辽科协发〔2020〕2号)
2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    
3.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
4.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

    

科研处、校科协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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