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1010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励种类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提名基本条件
        学校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已获奖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项目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
        5.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6. 被提名青年科学奖候选人,应在国内高校连续工作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1、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方式包括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提名。我校作为部委直属高校可以直接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数额不限。
        2、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青年科学奖每年授奖名额不超过10人。(详见附件2)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各奖种提名书模板见《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请拟申报项目组按照相应奖种的要求准备材料。
        4、通用项目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预报名后学校统一发放)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
        5、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提名书模板(2020年6月1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
        6、所有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请拟申报教育部奖的项目组于2020年6月1日前发邮件报名,以便科研处能及时通知和沟通申报相关事宜。
        2、科研处将根据报名情况,在6月1日“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处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完成人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3、请通用项目组于6月12日之前提交项目公示材料到指定邮箱(公示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4);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为提高提名材料质量,请拟申报的项目组在6月21日之前完成提名材料初稿和附件材料的网上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以便后续修改完善;
        5、“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17:00,请各项目组注意时间节点。
        6、书面提名材料要求:请于2020年7月1日之前报送科研处。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书》及附件材料,要求《提名书》主件和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通用项目:提名材料3套 (含一套原件);专用项目:提名材料10套 (含1套原件)、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直接报送(不须通过网上提交)。
        7、如有回避专家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
        特别提醒:
        请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尽早开具《检索报告》。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如需开具《经济效益证明》,可以参考附件6的格式;如只需要开具《应用证明》,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即可,格式不限。注意:提交的《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有经济效益数据,除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外,还须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自2019年起,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关于外国人作为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见附件7。
        学科评审组代码见附件8。
        联 系 人:周 功
        联系电话:86592983

科研处
2020年5月27日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2:青年科学奖提名须知
附件3: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4:公示材料(参考格式)
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6:经济效益证明(参考格式)
附件7:关于外国人作为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附件8:学科评审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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