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我校获批三项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发布时间:2020-09-14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近日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获悉,我校获批三项2020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具体名单如下:

 
        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为一年,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立项协议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按时提交结项材料,课题结项成果要求如下:
        1.课题成果为论文的,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并要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论文需提交4份,包括论文原件1份,其他3份为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2.课题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报告需提交6份,封皮左上角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并用皮纹纸或铜版纸装订。
        常规课题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3万字,且须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全日制高等学校、省级以上党校学报)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1篇(含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2篇(含2篇)以上。
        专项课题研究报告原则上不少于5万字,且须在省级以上公开期刊(全日制高等学校、省级以上党校学报)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2篇(含2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与课题内容关联程度高的论文3篇(含3篇)以上。
        3.课题成果为专著的。提交成书10册。课题负责人必须是第一作者,必须有独立书号、公开出版,且须注明“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立项编号)”字样。


科研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