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辽宁省教科规划办公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关于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精神,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

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得兼报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含专业技术职(职务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推荐不超过40项。

四、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履行审责任,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申报非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0一式1份;《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0一式3份;《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提前发送至邮箱:workxia@163.com

六、本年度课题申报受理时间:2021227日,因疫情期间,请按指定日期申报,请勿提前或延后,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13840445587 

Emailworkx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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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