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1浏览次数: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执行附件1所述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分配给我省候选人推荐名额15名。我校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

    三、组织领导

    按照《通知》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印发通知。

    (二)各基层法人单位向所在市科协、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院所科协、企业科协推荐候选人。

    (三)各市、各省级学会、高校院所科协和企业科协向省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第一次报送材料)。

    (四)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拟推荐候选人。

    (六)省科协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查实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推荐资格,所缺名额不再增补。

    (七)公示期满,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者按照中国科协有关要求上报。

    五、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渠道严格按照《通知》中推荐工作要求执行。

    (二)第一次报送材料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评审会后,入选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第二次纸质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四)报送材料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省推荐机构评审用)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4份。提名表中候选人人选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渠道在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人选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7)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人选信息汇总表》1份。

    请各推选单位于3月3日前,将推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林

    联系电话:86593005

    电子邮箱:895634006@qq.com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省推荐机构评审用)

      3.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5.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人选信息汇总附件.doc 

 

         科研处、校科协

           202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