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30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 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励种类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共四个奖种。
        二、提名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沈阳师范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和相关要求
        1、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提名方式包括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提名。我校可通过辽宁省教育厅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数额不限。
        2、青年科学奖由专家或组织提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青年科学奖每年授奖名额不超过10人。(详见附件3)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青年科学奖各奖种提名书模板见《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请拟申报项目组按照相应奖种的要求准备材料。
        4.“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后,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处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5、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年4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6、所有提名项目须在所有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主要时间节点安排
        1、2022年4月15日前,拟报奖单位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5)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报名,以便科研处能及时通知和沟通奖项申报相关事宜。
        2、科研处根据报名情况,在4月15日“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开通后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通用项目完成人可凭科研处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完成人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提名书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
        3、请通用项目组于4月25日之前提交项目公示材料到指定邮箱(公示内容参考格式见附件8);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拟报奖单位请于5月4日前对所提名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名等级进行评价,对完成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把关,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提名书》“提名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提名意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5、为提高提名材料质量,在5月4日前,请拟提名的项目组完成提名材料初稿和附件材料的网上提交,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以便后续修改完善;
        6、“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2年5月24日17:00,请各项目组注意时间节点。
        7、2022年5月25日之前,拟提名项目组将书面提名材料报送科研处。提名材料包含《提名书》及附件材料,要求《提名书》主件和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通用项目:提名材料3套 (含一套原件);专用项目:提名材料10套 (含1套原件)、电子版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8、如有回避专家要求,请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9)。

        特别提醒:
        1、请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组尽早开具《检索报告》。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如需开具《经济效益证明》,可以参考附件10的格式;如只需要开具《应用证明》,根据项目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即可,格式不限。注意:提交的《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如有经济效益数据,除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外,还须加盖所在单位财务章。
        2、自2019年起,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关于外国人作为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见附件11。
        3、学科评审组代码见附件12。

        联 系 人:周 功
        联系电话:86592983
        电子邮箱:974846203@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附件2: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3:青年科学奖提名须知
附件4:通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5:专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6: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附件7: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附件8:公示材料(参考格式)
附件9: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10 :经济效益证明(参考格式)
附件11:关于外国人作为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补充说明
附件12:学科评审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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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