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科技厅现开展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申报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其他单位申报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应建有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出具具备较强成果转化能力证明。
2.省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组建。
3.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
4.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再重复批建。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三、名额分配
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额推荐,沈阳师范大学限额推荐2个。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系统内填写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7月13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15640480602
附件1.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3:辽宁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一览表 附件1、2、3.zip
科研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