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及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科技厅开展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及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申报内容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支持企业牵头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同组建。其他单位申报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应建有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出具具备较强成果转化能力证明。

2.省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建设,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共同组建。

3.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省级科技创新基地(省重点实验室、省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任务。

4.已布局建设省级创新基地的研究方向原则上不再重复批建。

  二、申报条件  

  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详见《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三、名额分配

2022年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限额推荐,沈阳师范大学限额推荐2个。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以申报平台负责人账号登录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在系统内填写申报内容、提交建设运行方案、项目预算、平台负责人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并于7月13日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15640480602

 

  附件1.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附件2.辽宁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附件3:辽宁省科技厅科技创新平台一览表 附件1、2、3.zip

 

                                  科研处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