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科类国家级项目选题推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3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伴随2022年度社科类国家级项目评审结果陆续公布,2023年度新一轮周期即将到来。为做好我校社科类国家级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力争在新的周期里取得更好的成绩,实现学校国家级项目重大重点目标再次突破,现将2023年社科类国家级项目选题推进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选题论证范围

本次国家级项目选题论证暨国家级项目“三审制”的一审,参加选题遴选的项目主要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1.凡申报2023年度社科类国家级项目的人员,必须参加本次选题论证。拟定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体现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价值。应用对策类选题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跨学科类选题要体现学科交叉渗透的属性和特点。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人可参考2019-2022国家级各类项目立项课题(见附件1),充分利用相关资源,如国社科官网数据库(使用方法见附件2)、国家级课题申报培训视频,开展项目选题申报论证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国家级科研项目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在选题“一审”工作中要全面动员,有的放矢,做到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应报尽报,并做好个人论证、学院论证、专家论证相结合的各项工作。

三、选题报送及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10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报送《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进展一审选题情况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单位盖章、领导签字;电子版一式一份发送到指定邮箱workxia@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13840445587  Email:workxia@163.com


附件:

1.2019-2022年度各类国家级项目立项名单

2.国社科网站数据库使用方法

3.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进展一审选题情况表

4.国家级项目选题申报表(学院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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