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要求,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加强有组织科研攻关,教育厅现对批建的辽宁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以下简称省高校科研平台)进行优化重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依托单位按照《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或批建要求(附件5)认真研究,结合平台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好相关科研平台的优化重组工作。
(二)请各科研平台负责人认真分析自身建设与运行情况,明确优势和特色,梳理贡献和成果,查找短板和不足,确定整改方法路径,并形成科研平台自评报告。
(三)申报要求:
1.截至时间:2023年9月6日
2.提交材料:
(1)《优化重组方案》(附件2)Word版。
(2)《省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汇总表》(附件3)。
(3)《科研平台优化重组自评报告》(附件4)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PDF和Word电子版)。
3.教育厅科研平台负责人变更可在优化重组方案和自评报告中体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15640480602
Email:75746181@QQ.com
附件:
1. 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实施方案
2. 优化重组方案
3. 省高校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汇总表
4. 科研平台优化重组自评报告
5. 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或批建要求
6. 教育厅科研平台明细
科研处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