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双服务”优秀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科研单位人才资源优势,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在引育壮大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市委教科工委决定开展2023年“双服务”优秀项目遴选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遴选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支持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果,确定如下4类遴选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各单位围绕沈阳智能制造系统、传统制造业升级、产业互联网建设、航空产业、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智慧医疗、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壮大,打造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等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各单位改革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建设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沈阳市全面振兴新突破制定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沈阳、扩大沈阳对外开放、支持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沈阳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沈阳中心城市功能品质研究、推进沈阳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居家养老服务以及我市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空白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分析,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对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院所开放资源,搭建的服务导向明确、运行规范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我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主体须是各单位或所属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明确1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双服务”优秀项目申报审批表》;
        (2)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总结(附3-5张照片);
        (3)申报项目汇总表。
        上述材料PDF版(加盖公章)和word版请于9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
        2.项目评审。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遴选确定优秀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紧扣需求、注重实效,坚持申报项目以“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为抓手,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突出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项目成果要具有理论深度、现实意义,应用对策性研究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此为牵动、推进内涵建设,强化“以贡献求支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积极参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拓宽服务领域。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筹,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材料汇总、报送工作。
        联系人:周 功
        联系电话:86592983
        邮箱:974846203@qq.com

附件:
1.2023年“双服务”优秀项目申报审批表
2.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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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