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20〕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 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负责人需填写《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进度检查表》(附件1)

2.截止时间:按照辽宁省社科联的统一要求,中期检查表提交截止时间为330日,各单位统一提交,同时提交《2021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1份。

受疫情影响,均报送电子版材料。

    3. 课题组成员变更和延期结项申请都在结项时一并进行,此次不收。

    4.联系人:夏博书,联系电话:86593005 电子邮箱workxia@163.com

 

       相关附件

附件.zip  

 

科研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