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遴选办法》(以下简称《遴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19-2021年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月1日-7日,各学科研究领域依托单位根据南大核心CSSCI(2017-2018)期刊目录(附件1)和2018年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附件2,以11月底北大公布的期刊要目为准)共同收录期刊情况确定“双核心期刊”目录(附件3)。
2.12月7日-19日,各学科研究领域依托单位召开教授委员会研究确定调整本学科研究领域A+、A和B类期刊目录。各依托单位填写期刊调整审批表(附件4)后附调整说明,并于12月21日前提交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3.12月21日-31日,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各学科研究领域A+、A和B期刊,并在校内公示。
二、有关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遴选办法》的有关要求,了解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的遴选的原则、数量和范围,按照遴选的时间安排做好期刊的遴选工作。
2.保持稳定、适度调整。各依托单位在期刊分类调整中,要保持期刊目录相对稳定,坚持科学、学术界公认的原则,要有利于提升科研水平,有利于学科建设,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对A+和A类期刊要充分论证、严格把关。
3.及时沟通、加强联系。各依托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在期刊调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学科与科研工作沟通和联系。
联系人:郭玥;
联系电话:86593005;
电子邮箱:synukyc@163.com.
附件1:南大核心CSSCI(2017-2018)期刊目录(2017-2018)CSSCI来源期刊目录.rar
附件2: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以11月底北大公布的期刊要目为准)
附件3:“双核心期刊”共同收录期刊目录附件3双核心期刊目录.doc
附件4: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调整审批表附件4调整审批表.doc
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遴选办法》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遴选办法 (印发).rar
附件6:学科研究领域依托单位对照表附件6.doc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