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的组织与跟踪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6及以前年度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6年度下达且项目执行期满的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以及之前年度应结未结的基金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及程序
1.审查基金项目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及经费使用等方面情况,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问题。
2.凡申请验收的省级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计划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及基金类别分别填报《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辽宁省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
3.——2016年度以前受到财政经费资助的基金项目
2016年度以前受到财政经费资助的基金项目将委托评估机构统一组织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在线填写《结题报告》后暂时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
2016年度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指导计划项目在线填写《结题报告》后,打印《结题报告》1份(含所有附件作证材料),结题材料电子版打包以项目主持人命名,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三、结题验收的要求
1.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到2019年1月11日。
2.以前年度未结题项目如本次仍未能结题,将视为验收不通过并终止项目。
3.对无故且不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科技厅将取消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4.对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需在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并报备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楠
电 话:86593005
附 件:结题项目清单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结题清单.xls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