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与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31浏览次数:34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培养大学生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根据学校《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07]20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与立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题项目申报范围
        2018年度立项项目、2017年度延期项目。
        (二)提交材料
        1.结题申请书(附件1)、结题验收成果纸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
        结题验收成果须按照申请书中填写的成果形式进行申报。结题验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专利研制报告或软件系统(光盘)等。
        2.延期结题:不能按期结题的2018年度立项项目,须填写大学生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备案,无故不结题者将终止项目,下一年度立项指标缩减,课题负责人的责任单位必须在本单位通告批评课题负责人。
        3.由各单位审核结题项目,将结题(延期)项目汇总表(附件3)由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项目结题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

        二、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工作
        (一)立项原则
        1.创新研究与专业特长相结合。重点支持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的项目。
        2.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重点支持应用性与实证性研究,特别是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大学生生活学习问题和技术创新等方面问题。
        3.科学研究和科技竞赛相结合。重点支持能够参加全国、省、市各类科技竞赛比赛的项目。
        4.申请立项和成果产出相结合。重点支持项目目标性高,成果产出质量好、结题率高的项目。结题率较低将影响单位新项目的立项申请。
        (二)立项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A类项目由学校组织评审并资助,B类项目由各单位组织评审并资助。
        (三)申报要求
        1.A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在校生规模在千人以上单位限报5项,其它单位限报3项。
        2.申报人: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项目主持人有在研项目的不能申报。
        3.项目组成员:
        (1)不少于5人(包括主持人)。
        (2)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
        (3)鼓励组建高低年级学生结合的梯队,鼓励学生跨专业合作。
        4.项目指导教师:项目组须聘请1名指导教师,并在其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
        5.研究内容应明确具体,有可行性和创新性。与以往立项项目雷同的不得重复申报(包括教师的研究项目和学生项目)。
        6.项目研究期限: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7.预期成果形式:须选择下列成果形式之一。
        (1)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字数不低于1500字。
        (2)调研报告:要求具有完整的数据统计、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明确且具有可行性,并附有原始调查问卷、访谈记录、分析报告等。
        (3)科技产品、艺术作品(制作):软件系统光盘、模型设计、艺术设计、艺术作品、专利等。
         8.提交材料:
        (1)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
        (2)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项目和申报汇总(附件5)由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按时报送科研处。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玥,86593005

        附件:2019年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与立项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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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