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辽宁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整合对象
此次优化整合对象范围为全省已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省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见附件1)。
其它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工作将根据《方案》要求,另行组织进行。
二、优化整合方式
对全省已批建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省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和工作实际,综合采取撤、并、转等方式对相关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其中,对于符合相关条件,运行良好、有发展潜力的平台,纳入新的科技创新基地序列管理;对于同一依托单位加挂多个平台牌子且高度重复的平台,予以合并;对于运行状况不佳或存在其它需撤销情形的平台,予以撤销。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开展本项工作。
2.各相关平台依托单位须及时组织相关平台主要负责人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web/index.html)填报《平台运行情况报告书》(各平台主要负责人如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填报;如无账号,需以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填报,以其他人员信息注册的,视为未填报),并于8月5日前提交学校初审。
《平台运行情况报告书》是此次科技厅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各依托单位要认真、如实填报。对于未填报《平台运行情况报告书》或在填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科技厅将直接撤销其相关资格。
3.填写《辽宁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意见表》(附件2),纳入新的科技创新基地序列管理、合并、撤销,三选一;未提出处理意见的平台,一律视为建议撤销。跨学院合并的平台,由合并后的依托单位申报。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同步发送至workxia@163.com。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2983 13840445587
电子邮件:workx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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