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辽社科联发〔2018〕34号)有关要求,省社科联拟组织开展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10月15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对象
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经省社科联批准同意延期结项的立项课题。
三、结项标准
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课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并以此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1. 依据课题研究成果形成的咨询建议被《社科智库》等内刊刊发;
2.课题研究成果被省(市)委、政府领导及以上同志批示肯定或被有关部门采纳;
3.课题相关成果在研究周期年度内获省社科联组织的辽宁省社会科学学术活动月征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4. 重点课题被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采纳并有相关采纳的佐证材料;一般课题研究成果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青年课、无资助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刊物发表1篇。
注:中文核心期刊指刊发当年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所列刊物;各级党委政府及企事业单位采纳佐证材料是指依据课题成果发布的各类文件、实际成果图片等;课题研究成果出版著作的,等同于发表公开刊物。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的课题研究成果以“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标注为认可标准。延期结项课题按原立项年度的结项标准结项。
四、需提交材料
1.《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
2.课题最终研究报告(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2);
3.决策咨询建议稿(3000字以内,排版打印格式可参见附件3),青年课题课题可以不交决策咨询建议稿。
4.结项标准要求的佐证材料(论文、著作、内刊、证书、批示、证明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一律用WORD文档或PDF文档提交,大小不超过4M,并整理为1个文档(内容较多的可列目录)。
以上材料需提交相应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交《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汇总表》(以下简称《结项汇总表》见附件4)实名1份;每个申报者的实名《结项审批书》1份;实名佐证材料1份;最终研究成果1份;决策咨询建议稿1份,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按课题类别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结项审批书》、最终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决策咨询建议稿顺序排放,并按《结项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电子材料:申报者所在单位提交《结项汇总表》实名1份;每个申报者《结项审批书》、佐证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最终研究成果、决策咨询建议稿匿名各1份。(电子材料每个单位整理为一个文件袋并标明“××单位2019年度省社科联课题结项”字样,内含《结项汇总表》、每个申报者的电子申报材料,详见《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结项申报电子版样式》附件5)
注:如有在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刊发的课题成果或已获副省级以上领导批示的课题成果,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将刊发的期刊和领导批示复印件再单独整理1份,与其它报送材料区分报送省社科联。
5.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只允许延期1年,并填写《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见附件6),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送省社科联科研部。不提交《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延期申请表》的,将予以撤项处理,且取消课题负责人3年之内申报省社科联课题的资格。
课题结项相关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切忌将不同材料装订在一起。
五、相关要求
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结项评审,分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如未按期完成的资助课题,且没有经省社科联批准延期完成的将追回拨付的资助经费。
本次结题工作,对已批准延期结项的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也同时进行结项。
联 系 人:郭玥
联系电话:86593005
电子信箱:synukyc@163.com
附件:
1.2019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鉴定结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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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在研项目名单(含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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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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