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重点企业依托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研究中心”)聚焦辽宁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开展新材料及其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吸引、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解决材料领域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新材料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以及联合出资企业的技术难题,推动国家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高度开放、高度共享的材料领域科技创新示范性平台,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辽宁省会同国家研究中心共同设立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联合基金”项目属于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子项目,共分为两类,即面上基金项目和导向性基金项目两类。2019年度启动面上基金项目申报。
一、申报内容
联合研发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内容需紧扣辽宁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主攻方向。项目申请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重点支持材料设计与计算、材料动力学、材料结构分析、纳米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陶瓷及复合材料、先进炭材料、生物基材料与仿生构筑、功能材料与器件等研究方向以及其它前沿新材料、新技术等。每项拟支持经费2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本年度启动的联合基金面上项目由辽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牵头承担。
2.鼓励与国家研究中心开展合作的项目。
3.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联合基金项目。
4.正在承担辽宁省科技计划且尚未结题的不再申报。
5.我校限推荐5项。
6.联合基金项目实施周期为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
7.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需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坚守诚信底线(签字后上传)。
三、项目申报
1.申报人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有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 暂不接受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申报。
2.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9年9月30日至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10月22日下班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及《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齐楠,86593005(欢迎加入沈师科学技术群:290084550,解答项目申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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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