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科研处、校科协、校社科联于3月9日联合下发了有关上报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经对上报的学术报告审核,同意2023年上半年开展以下11场教师学术报告(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保障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学术报告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校科协、校社科联
2023年3月15日
学校各单位:
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科研处、校科协、校社科联于3月9日联合下发了有关上报学术报告计划的通知。经对上报的学术报告审核,同意2023年上半年开展以下11场教师学术报告(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并做好保障工作。
附件:2023年上半年沈阳师范大学教师学术报告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校科协、校社科联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