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20]151号)和《关于开展沈阳师范大学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81个科研机构进行2023年度考核。经科研处初审,评审专家会评终审,确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科研机构有10个,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科研机构71个(考核结果见附件1)。
请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及依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科研机构发展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并优化研究机构,制定并实施好科研机构的发展建设规划。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86593005
科研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