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修订)》(沈师大委[2023]69号)的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校内高质量创新成果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和退休人员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高质量创新成果,符合《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规定的,均可申报。
在2023年6月9日前,取得的高质量创新成果,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沈师大委[2022]67号)执行;2023年6月9日后,取得的高质量创新成果,按照《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修订)》(沈师大委[2023]69号)执行。
2.高质量科研创新成果申报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类、学术论文著作类、提案建议类、成果奖励类成果。
3. 高质量教学(本科)创新成果申报范围包括:专业建设(A6类—A8类)、课程建设(B1类和B2类)、教学项目(C5类)、教材(D11类/D9类和D10类)、教学获奖(E5类—E9类/F5类-F9类),其中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获奖(E5类和E6类)由教务处直接认定(不必申报),教学项目(C5类)、教材(D11类/D9类和D10类)、教学获奖(E7类、E8类、E9类/F7类、F8类、F9类)由项目负责人申报(斜杠前的类别参照2022年文件;斜杠后的类别,参照2023年文件)。
4. 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申报范围包括:学科建设(A1-A5类)课程建设(B1、B2类)、教学项目(C4、C5类)、论文(D6类)、教材(D9、D10类)、教学科研获奖(F5类—F11类)。其中,教学项目、教材、教学获奖(F5类—F9类)不得与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重复申报。
5.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申报范围包括:团队建设A11类成果。
二、申报程序
1.高质量科研创新成果申报
本次高质量科研创新成果申报工作依托“沈阳师范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10.30.208.116/)进行。用户名为申报人工资号,密码为:123456a!,申报人登录系统,点击“科研考核奖励”栏目,进行申报。
申报人须上传申报成果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申报科研项目类支持,须上传项目立项或结项证书;申报学术论文类支持须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的扫描件;申报学术著作类支持须上传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出版合同的扫描件;申报成果获奖类支持须上传获奖证书扫描件;申报提案建议类支持须上传领导批示和被有关部门采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申报单位须在填报系统中导出《沈阳师范大学XX学院2023年度高质量科研创新成果汇总表》。
2.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申报
教学成果(本科)申报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2023年6月9日前取得的成果填写附件3-1/2023年6月9日后取得的成果填写附件3-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申报单位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4)。
3.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申报
教学成果(研究生)申报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见附件5),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申报单位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6)。
4.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申报
团队成果申报人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见附件7),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申报单位填写《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8)。
5.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并提请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对申报成果的创新性和对本学科的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对学校人才培养的贡献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决定是否推荐并确定推荐申请支持经费的类别及标准。申报单位初审合格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2024年5月23日下班前,将高质量创新成果申报材料分别报送至教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科研处。
1.各单位请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XX学院高质量科研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电子版、纸质件和申报成果原件报送科研处。
2.各单位请将《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见附件3)、《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4)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838547714@qq.com。
3.各单位请将《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见附件5)、《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6)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995733833@qq.com。
4.各单位请将《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见附件7)、《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见附件8)及佐证材料扫描件的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件)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ssdrsc210@163.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化晶(教务处) 联系电话:86593013
康 健(人事处) 联系电话:86592985
金 丹(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86592968
孙 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联系电话:86592980
周 功(科研处) 联系电话:86592983
附件1:《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沈师大委[2022]67号)
附件2:《沈阳师范大学高质量创新成果支持办法(修订)》(沈师大委[2023]69号)
附件3: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
附件4: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本科)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
附件5: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
附件6: 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研究生)教学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
附件7: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申报表
附件8:沈阳师范大学2023年度高质量团队建设创新成果支持汇总表
附件9:《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
附件10:2023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清单
附件11: 《沈阳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沈师大校【2023】55号)
附件12: 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目录(2019-2023)
附件13: 沈阳师范大学科技期刊分类目录
附件14:《沈阳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分类遴选办法(修订)》(沈师大校【2023】53号)
附件15:国家一级出版社名录
人事处
研究生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科研处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