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省、市部署要求,激励和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重点、难点及相关理论问题的研究,推出一批有社会影响、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智力支持,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设立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两种项目类型,每个类型分别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个课题类别。
申请人只可从哲社规划办项目、社科联项目中选择一项进行申报,并在《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封皮上方代码框中“项目类别”处勾选哲社规划办项目或
社科联项目;在“课题类别”处勾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或青年课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能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研究成果。
2.申报者应参考《2024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课题,选择《指南》中的1个选题设计研究题目,并勾选参考选题序号(1—80);如不在《指南》范围内,也可结合研究专长自拟研究题目,并勾选“自拟选题”。课题申报的设计论证均要求贯彻理论性、实证性、对策性相统一的原则。
3.申报者(课题负责人)限为1人,且须真正承担课题组织和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总数(含课题组负责人)不得超过8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请1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凡国家、省、市已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4.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的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社科联项目,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由2名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课题的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其获准的立项予以撤项。
6.对申报的研究课题,经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有资政价值的研究成果可呈报《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
三、成果要求
凡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需在显著位置注明“2024年度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及立项编号,每个成果只可标注1个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哲社规划办项目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须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论文需在学术刊物或市级及以上报纸刊发,重点课题须刊发4篇以上(含4篇),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须刊发2篇以上(含2篇),并且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专著需公开出版,且由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署名。
2.论文和研究报告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专著一般为1—2年,延期半年以上仍未完成或研究成果二次鉴定未能通过,作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市哲社规划项目。结项及免于鉴定等要求,按《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二)社科联项目
1.除形成结题报告外,课题研究成果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结项: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应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等内参刊发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应在公开刊物发表或被党委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决策采纳。以上成果须与课题密切相关,并在作者署名中包含课题负责人。
2.在结项评审前,重点课题研究成果在《沈阳市社科界对策建议专报》刊发并获市领导批示或在《辽宁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成果在各类内参刊发并获领导批示或在《沈阳日报》及以上报刊刊发或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的,课题结项免于鉴定并评为“优秀”等次。
3.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者,按自动撤项处理。
四、申报办法
依托“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网址http://syshkx.sichem.cn/admin/#/dashboard),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详见“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附件4)。
1.申报时间
2024年9月4日0时至9月18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
9月18日前,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收取申报书到科研处盖章后,返回申报人上传系统。
2.申报要求
各课题组要认真阅读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按要求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如实填写《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和《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年度立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申报书、活页扫描成PDF格式(活页不得显示任何单位和课题组成员信息),上传至“沈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
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申报人管理审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书、活页内容,严禁弄虚作假。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完成申报,并承担信誉保证。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Email:workxia@163.com
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