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1浏览次数:10

学校各相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按照全省科技工作部署,省科技厅现组织开展2025年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充实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扎实开展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夯实“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持续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推进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助力,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提供科技人才,为补齐县域经济短板和海洋经济短板贡献科技力量。

  二、组织形式

  2025年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包括科技特派团(组)、首席科技特派员和农民技术员培训。

  (一)科技特派团(组)项目。围绕打造现代化大农业发展先行地科技需求,依托涉农高校和院所科研人员,开展推广优良品种、推行实用技术、培训专业人才和建设示范基地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为做大做强地方产业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科技支撑。同时,聚焦县域经济农业发展需求,重点依托农业科技企业技术骨干,利用企业自身优势和行业影响力,通过送技术、签订单、搞培训等方式,打通与基层合作社、专业生产户的上下游种(养)产销渠道,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特派团申报主体为高校、院所,特派组申报主体为农事企业。其中,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要持续提升脱贫群众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个涉农县(市、区)选派1个特派团,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新型县(市)、少数民族自治县及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可适当增加1~2个,特派组不占名额。申报材料须明确服务地点、技术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品种、技术、装备)、合作模式、带动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预期等。单项资助强度为10万元。

  (二)首席特派员项目。重点面向农业特色产业,由省内学术研究水平高、产业对接能力强、行业认可程度好的农业科研专家承担。首席科技特派员牵头负责整个产业链的科技创新服务,要统筹本领域高校、院所和企业骨干力量,组建5个以上服务团队,要坚持市场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面向生产实际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供给,通过产学研合作构建全链条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申报人需要正高级技术职称,有科技特派团团长工作经历。申报材料须写清团队组建思路和组织架构、服务模式和区域范围,并编制科技助力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方案且作为附件上传。单项资助强度为50万元。

  (三)农民技术员培训项目。农民技术员培训主要依托省内具有较强农技师资力量、能够提供农业生产所需实用技术培训的涉农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通过专业理论学习和实践技能培训等方式,加强我省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育、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农民技术员,为乡村振兴发展培育科技人才。本计划周期培训农民技术员培训目标为2000人。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承担骨干科技特派员培训任务。申报材料须写清培训班次和规模,并列出培训课程名录。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

 三、申报要求

  (一)人员申报条件

  1. 省内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 熟悉农业、热爱农村、关心农民,热心基层工作,志愿到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

  3. 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

  4. 具备科技服务条件和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作风踏实,守法守纪,无诚信不良记录。

  5. 科技特派专项行动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其他类别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且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不得申报本轮计划。

  6. 项目成员可以适当吸纳市、县、乡三级的优秀农业技术人员,以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

  (二)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4.175/)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下“2025年农村科技特派专项行动计划”进行申报,用户管理要求详见《关于做好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同一申报单位在某一县(市、区)限申报1项。

  2. 首席特派员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辽宁省××(专业领域)首席科技特派员”,如“辽宁省蓝莓首席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团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辽宁省××(县/市/区)××(服务产业)科技特派团”,如“辽宁省康平县苹果科技特派团”;特派组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辽宁省××(企业名称简写)科技特派组”;农民技术员培训项目申报名称统一为“2025年××(单位名称)农民技术员培训班”。

  3. 本次申报项目全部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与本项目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按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4〕11号)规定的开支范围,自主决定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内部管理规定,对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相关主体经费管理使用责任、违规行为惩戒措施等进行规定。

  (三)项目执行周期

  首席科技特派员项目执行周期为2年,其他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年4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3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园园,86592983,18604013210

     

 

科研处

  2025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