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教育厅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基本科研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4599

学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13号)、《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06号)、《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号)、《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73号)相关要求,现组织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2016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

(一)2015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各类科学研究及专项项目、支持计划项目,包括:

    1.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

    3. 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

    4. 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

    5. 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6. 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7. 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

(二)2016年度省教育厅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为第一次结题。

(三)2015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2016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参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

二、验收结果说明

    1. 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 申请免验收结题,并通过专家评议符合免验收结题条件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未通过专家评议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 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结题结果为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 相关工作要求

    1. 项目依托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照《项目申请书·评审书》对申请验收结题项目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 结题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后统一公布。

3. 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于11月19日,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结题材料,不接收个人申请。

    四、结题材料

(一)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每位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入选者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入选者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2.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3.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入选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二)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1.每个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4)或《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5),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2.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3.项目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题。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而不是证明件。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三)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1.每个申请免验收结题的创新团队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1.填写《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的复印件、团队完成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2.完成成果可提供原件或有资质的图书情报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查询报告)。上报材料只提供复印件。3.成果形式是论文的,无团队带头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论文内容与项目不符的不能结题,但第二作者为通讯作者的除外。未完成项目研究内容的不能结项。以研究报告作为项目成果结题的,必须有使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及原本。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不能以会议论文集的形式结题,但被转载的除外。

五、联系方式

科研项目联系人:郭 玥、齐 ;联系电话:86593005

团队人才联系人:李守信、夏博书;联系电话:86592983

  

    附件1:2015-2016年立项课题应结题项目清单2015-2016教育厅项目一览表.xls

附件2: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附件4: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总结报告.doc

附件3: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附件5: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doc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6: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7: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doc

附件6: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理工类).xls

附件7: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xls

附件8: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9:免验收结题要求免验收结题要求.doc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