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16、2017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6浏览次数:4669

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20162017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具体事宜如下:

    一、验收程序

    (一)主持人应在项目约定结题时间前提出验收申请。请项目主持人将验收材料准备齐全后登陆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上申报验收(http://www.syskjj.gov.cn/webManage_yhdl.do),报市科技局审核;

(二)验收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移交服务机构受理验收材料和开展验收评审;

(三)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形成专家验收意见,并报送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确定验收结论,并下达结题验收证书。

具体结题名单详见附件(科技创新管理平台提供)

二、验收材料

(一)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四)项目合同书签订的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包括工艺、技术、产品检测报告,实验数据报告,用户应用报告,论文、人才及团队建设情况等资料或照片,以及有关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等;

(五)有关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查新检索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机构依据市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立项合同及项目预算表,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后出具。主要审计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期内自筹资金投入情况、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会计核算情况等,并附立项合同及项目预算表(原件)、项目财务核算账及主要支出票据(复印件)等资料;每一个项目都需提交审计报告。

(七)其他相关材料。

三、截止时间

网上提交验收申请截止到12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楠

联系电话:86593005

附件:20162017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

2016、2017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xls

学科与科研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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