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0浏览次数:4168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沈阳高校人才资源优势,服务沈阳高质量发展、全方位振兴,鼓励高校及其部门、院系、创新团队以及专家学者围绕沈阳市重点工作及相关需求开展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市教育局(市委教科工委)决定继续开展 “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发挥高校优势,服务沈阳全面振兴,支持高校内涵建设,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目标,确定如下4类立项范围:
        1.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类。沈阳高校及其各部门、院系或创新团队围绕沈阳智能制造系统、传统制造业升级、“电动沈阳”计划、产业互联网建设、航空产业、人工智能、军民融合、智慧医疗、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育壮大,打造营商环境一流城市等重点工作,有效整合资源,在组织协调、力量凝聚、机制完善、成果汇总等方面积极实践,开展服务合作,预期能够取得明显成效或良好社会反响的工作项目。
        2.建设高端智库,辅助政府决策类。针对2019年沈阳高校改革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院建设以及服务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或实践探索,为沈阳市制定出台政策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创新沈阳、扩大沈阳对外开放、支持沈阳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进沈阳乡村振兴战略、提升沈阳中心城市功能品质研究、推进沈阳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以及我市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空白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分析,能够为促进沈阳城市发展、社会科学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的工作项目。
        3.突出需求导向,服务内涵发展类。围绕沈阳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需求,对沈阳市目前急需、支撑作用明显、未来有良好前景、有较好发展基础的学科、专业建设项目,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高校开放资源,搭建的服务导向明确、运行规范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科学数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发挥优势特色,服务民生发展类。高校充分发挥行业特色和资源优势,2019年在服务沈阳民生发展中将取得显著效果的成果转化或其他优秀服务项目。
        二、立项步骤
        1.项目申报。各高校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报项目的主体须是各单位或单位内的部门、院系以及其他创新团队,而非个人。每个项目可以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①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拟实现目标,项目组织实施计划,项目的预期应用等内容),②《2019年高校“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附件1)。
        2.项目评审。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3.项目开展。各单位按照申报计划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形成的文字和影像资料。
        4.项目验收。各立项项目完成后,市委教科工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各单位应于11月1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沈阳市教育局高校工作处:①《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②项目总结报告(不少于2000字)及项目成果材料,③项目实施过程以及成果照片(5张)。
        5.项目资助。根据验收评审结果以及确定的项目等级给付资助经费。
        三、材料受理
        1.根据沈阳市教科工委的统一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各单位统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包括:《2019年高校、科研院所“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nukyc@163.com.
        3.联系人:郭玥;联系电话:86593005。


        附件:
        1.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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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9年高校 “双服务”重点项目验收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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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9年“双服务”重点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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