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按照《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科技厅决定于近期对2015年-2018年立项的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2015年-2018年由原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立项的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内容
检查计划项目预期技术、经济等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及经费使用总体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情况。
三、结题验收的程序
1.申请结题验收的2015年立项项目负责人需按要求填报《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模板详见附件),并按照结题报告要求提供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1月2日前将纸质版(一式六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2.申请结题验收的2016-2018年立项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45.151/,按要求填报《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并按照结题报告要求上传项目合同书或项目任务书、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有关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报告、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须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等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在线填写结题报告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4日。
3.对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验收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要充分说明理由并提出延期申请,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对无故不结题的项目承担人,不得推荐其申报今后年度任何计划类别的省级科技项目。对于未能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的初审单位,科技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齐楠,86593005
附件: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