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次数:3619

校内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2020]33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的工作通知》(辽教办[2020]84号)的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请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推荐项目。
2.申报要求。 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内容详见附件1;同一单位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途径。省内高校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必须通过教育厅申报,由教育厅择优推荐一批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省级研究中心。
4.申报数量。我校允许申报1个建设项目。
5.申报时间。请于7月29日前将《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申报2020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科研处(校部401B)
联系人:郑志国
联系电话:86593012  13889273718
附件:1.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 申报2020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情况表
      3.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请自行从互联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