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科技工作,文旅部科技教育司研究起草了《“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就规划文本内容征求意见,并征集建议纳入规划的地方项目工程。请于2021年2月23日前反馈至科研处。
建议纳入规划的地方项目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目前已在实施并将在“十四五”期间继续推进实施的有关重要项目工程或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工程,已经充分论证且有经费保障。
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代表性和标志性。
聚集现代科学技术与文化和旅游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满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求。
项目工程信息文本要求:包含项目名称、背景、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周期、资金来源和资金规模等,字数不超过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