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科研工作,培养大学生科研意识和科研能力,根据学校《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07]20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度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申报范围
2019年度延期项目。
(二)提交材料
1.结题申请书(附件1)、结题验收成果纸版及电子版一式1份。
结题验收成果须按照申请书中填写的成果形式进行申报。结题验收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专利研制报告或软件系统(光盘)等。
2.由各单位审核结题项目,将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项目结题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
附件:2020年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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