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三篇大文章”,做好“卡脖子”技术攻关,加快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高校解决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能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辽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1 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高校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引导作用,开展有组织科研活动。
2.坚持重点突破,依托我省高校学科范围广、科技资源充足等方面优势,加强校校、校地、校企等政产学研用合作,解决我省一批“卡脖子”的关键核心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控制。
3.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主要针对我省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大科学需求,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核心科学问题和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培育重点领域重大原创成果,探索变革型和颠覆性创新研究,重视学科交叉融合,兼顾促进一流学科发展。
4.加强高校协同攻关,鼓励高校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重点在企业生产中的关键应用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和对行业技术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课题以及合作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方面。
5.鼓励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战略性以及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努力攻克新材料、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筑、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食品安全、生态安全、高端医疗仪器设备、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材料及零部件制造、储能装置、半导体芯片制造设备和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
二、遴选范围
1.2021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应在2021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中推荐。
2.2021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辽宁省教育厅共遴选200项左右,其中自然科学类150项、人文社科类50项。
3.我校限推荐限额7项。
三、申报要求
1、已推荐为2021 年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团队成员梯队结构合理,有实质性企业合作基础。
2.项目组成员不得参加超过三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 3 名以上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3.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研究周期最长不超过 3 年(第一次结题时间为第 2 年,第二次结题时间为第 3 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报送省教育厅给予撤项处理,并收回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 3 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项目负责人不得进行申报。
四、经费资助
1.经教育厅评审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教育厅予以奖补资助,自然科学类奖补额度 10 万、人文社科类奖补额度 5 万。
2.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由项目依托高校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要求执行,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评审程序
1.申报者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初审。
2.学校科研处组织形审和专家推荐评审。
3.评审结果校园网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报送教育厅参加省里评审。
六、材料报送
1.时间:2021年6月17日。
2.报送材料
(1)A4纸双面印制并与佐证材料合订成一册的《申报书》一式4份,电子版要求:《申报书》word 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佐证材料PDF版,以“姓名-佐证材料”命名,所有佐证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
(2)以上电子版请放在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
(3)由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然科学类联系人:齐楠,86592983,18240328977,电子邮箱:14277337@qq.com
人文社科类联系人:夏博书,86593005,13840445587,电子邮箱: workxia@163.com
附件:
1.2021 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1 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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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