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七周教师学术报告预告

发布时间:2021-06-21浏览次数:10

序号报告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报告人
姓名
所在单位报告人简介报告摘要
1微信言语交际模式中“得体”表达的实现模式建构2021.6.22
17:30-19:00
汇文楼105张玥文学院张玥,201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获文学博士学位。2019年在北京语言学大做访问学者。主要从事语用学、语义学、语言学理论研究。发表文章20余篇,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近十几年,网络已经不再单单是特殊的娱乐平台,而是已然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交流“场所”。网络的大众化,普遍化发展,让网络交流日趋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主流交流方式。尤其是微信,更是人们学习,生活,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信息传递载体。本报告主要解决“在微信言语交际模式中,如何遵循‘得体’表达的原则,选择话语形式实现请求交际意图”。
2法律人如何有效参与国家治理2021.6.23  13:15-15:00田家炳109金星法学院金星,男,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依托于法治,法治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实现法律人之治。法律人参与法治国家建设,进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将自己的法律知识、法律观念运用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领域。鉴于此,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法科学生能够在学习当中,有目的地做好进入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各项知识、能力、心理等方面的准备。
3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解读与适用2021.6.25  13:15-15:00田家炳109马乐法学院马乐,男,教授,法学博士,辽宁省刑法学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英美刑法学、刑法哲学。刑法修正案(十一)既增设了诸多新罪名又对某些原有罪名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做了修改,整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十一)延续了严密法网、从重惩治的立法倾向。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许多社会热点问题做出了及时的回应,在修正过程中,个别新增条款的合理性引起了学界热议。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后,如何准确理解并适用相关条文是司法者和学者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