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4166

学校各相关单位:

沈阳市科技局现启动2021年度沈阳市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科技人才项目”包括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

(一)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重点支持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能、课题研究方向符合沈阳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趋势,科研成果具有良好应用和转化前景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负责人放宽到42周岁,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成员年龄最高不超过45周岁。支持方式为一次性无偿资助。申报条件见实施细则。

此类项目我校限报5项获得过此类项目资助的人才,个人项目不再支持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

重点支持驻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经市科技局备案的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经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备案的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支持方式为后补助。申报条件见实施细则。

(三)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

重点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我市产业需求“卡脖子”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未来技术攻关的沈阳企业。支持方式为后补助。申报条件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的单位需登录“沈阳 市科学技术局—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网址: 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注 册登陆后,在“科技创新人才项目”模块的“中青年科技创新人 才支持”类别进行申报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采取线下申报方式,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

(二)申报材料

在“科技人才项目”中按项目类别填报并提交以下电子资料:

1.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1)项目申报单位要件:

①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上一年审计报告和当年财务报表(非企业只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

申报单位承诺函

以上材料可先上传空白文档,待推荐项目再上传签字盖章扫描件。

(2)人才(团队)要件:

①申报项目个人(团队成员)的我市认定人才证书,或博士 学历学位,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符合我市人 才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②申报项目个人(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 年 1 月 1 日)。

③个人在申报单位任职及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协议等)。

④个人(团队)承诺函。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①项目可行性报告。

②其他附件材料(科技成果证明、知识产权证明、检测报告、 审计报告、承担的已立项项目合同、用户报告、荣誉证书等)。

2.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

1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所在高校、科研院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沈阳市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技术合同补贴申请表

高校、科研院所事业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申报项目及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名单公示证明

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

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收款票据、银行进账单和记账凭证

申报项目诚信承诺书。

(2)技术转移机构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登记表

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申请表

促成我市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技术合同,机构为合同的第三方(中介方)

技术交易的收付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正式发票,以作价入股支付交易的,提供股权变更的法律文件、技术股权支付凭证、实缴部分银行凭证

申报项目诚信承诺书。

3技术经纪人补助需提交以下材料:

沈阳市技术经纪人备案材料,包括:技术经纪人备案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经纪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技术经纪人挂靠单位法人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沈阳市企业技术需求征集表技术需求企业确认盖章

沈阳市技术经纪人补助申请表,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

参与科技成果对接路演等活动证明,包括参会回执(需单位盖章)、活动手册等

在技术转移活动中,提供专业化服务签订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合同

申报项目诚信承诺书。

3.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

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沈阳市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启动年上一年度单位年度审计报告和申报年上一年度单位年度审计报告

4项目产生社会效益证明、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5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文本

6实际发生技术合同交易额付款凭证(含银行对账单)及受让方收款凭证(含银行对账单)

7申报项目诚信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1.我校申报中青年人才项目限报5个项目。获得过此类项目资助的人才,个人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2.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申报项目名称应与技术合同名称一致。

3.技术经纪人补助申报由技术经纪人挂靠单位负责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挂靠单位为我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优先,其他挂靠单位的营业范围需包含技术转移业务。申报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且不涉及国家秘密,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的承诺书,须经个人(团队形式申报的需所有团队成员)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

四、申报时间

(一)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2021101017时在科技创新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纸版(申报表、可行性报告、佐证材料等)一式2份,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送至邮箱:14277337@qq.com。

(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科技企业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人才专项

2021年10月15日17时将申报材料原件用印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邮箱(14277337@qq.com)每个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为“申报单位名称+申报项目名称”,文件内容按照申报材料顺序编号。

 

联系人:齐楠 86593005 18240328977

(欢迎加入沈师科学技术群:290084550,解答申报相关事宜)

 

     附件.rar

 

                                 

科研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