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按照市政府要求,设立沈阳市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专项,支持举办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国内或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有特色、有亮点、有实效的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现对拟申报2022年沈阳市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专项的项目进行征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阶段
征集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0日
征集范围:
拟报市政府审批的高端学术交流会、关键前沿科学技术研讨会、项目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创新创业项目对接路演及竞赛等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报送材料:
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模版见附件1和2)
二、申报阶段
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日-15日
申报条件:
1.活动如期举办。
2.活动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
3.申报单位为活动的主办方或主要承办方。
4.创新活动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能够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引才、引智、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项目对接落地,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
5.创新活动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0人。
三、评审阶段
2022年11月,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组织开展创新活动的层次、规模、内容、绩效、政府相关批示和实际发生费用等进行评审,根据预算支出标准核算创新活动实际发生费用,按照不超过核算确定费用50%的比例确定资助金额,每项活动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审批阶段
2022年12月,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形成2022年沈阳市重大科技创新活动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拨付资金。
请各单位按征集时限将材料(附件1、2)报送校科研处,纸件、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 1.活动方案模版
2.活动经费预算模版
科研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