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字[2022]73)要求,省教育厅拟继续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统计2018年局令年第23号,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个方面申报。

二、优先支持

为推动创建具有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双碳”目标,在“指导目录“范围内,对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年版“()改环资[2019]293),优先予以考虑.

三、申报要求

1.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年修订”()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见“管理办法”)

2.学校限申报1个。

3.同一单位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及成员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

四、申报时间

1.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择优推荐。

2.截止时间88日。

3.申请材料:项目申请报告材料一式7份和电子版(光盘包含PDFWord)

4.电子版文件名称:沈阳师范大学-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人:张长生

联系电话:15640480602

Email:75746181@QQ.com

 

附件:   1.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021年修订)

2.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

3.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4.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科研处

                        202283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