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征集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公开征集选题选题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面向国家需求,聚焦教育实践,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促进公平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选题。

        二、选题要求。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实践和应用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建议选题需对选题缘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作300字左右的简要说明。凡与以前已立项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选题原则上不再推荐(往年已立项选题见附件1)。

        三、征集形式。本年度选题实行网上征集。省级教育规划办、教育部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做为选题推荐单位可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直接填报选题。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广泛征求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提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平台不接受个人填报。

        四、选题的遴选和采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进行论证,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指南。凡被正式列入指南的选题,其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填报时间和要求。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选题征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111日至11月28日,辽宁省教育规划办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选题不超过10个。

我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各单位学院统一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推荐表》(附件2)并于截止时间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博书   办公电话:86593005

电子邮箱:workxia@163.com

 

 附件1:2018—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2018-2022年教育学重点课题及教育部教育学重大攻关课题.doc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2023年度重大、重点课题选题推荐表》附件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项目选题推荐表.xls

 

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