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10

学校各单位:

 

按照国家档案局2023年度工作部署,现将《2023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自主选题项目应根据《指南》第一部分的“自主选题”确定具体研究项目,项目应聚焦影响本地区本行业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前瞻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重点项目”中选择,可在该重点项目研究内容基础上进行适当扩展。

 

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研究相应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条件,建立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制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申报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与项目研究要求相适应的科研能力,无科研不端行为。自主选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报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国家档案局组织的立项答辩,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3.鼓励区域、行业内不同单位或跨区域、跨行业的单位联合申报项目

4.推荐单位应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审。严格控制推荐项目数量,切实保证所推荐的项目质量较高、满足档案工作急需并具有较好的应用推广价值。推荐时应为每个项目出具独立的评审意见。

(三)经费保障

自主选题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在资助额度内进行申报,项目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在项目立项后拨付启动经费,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后续经费

(四)申报程序及时限

330日前,申报单位通过“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申报项目信息,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并将已申报项目的任务书下载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Email:workxia@163.com

 

相关附件

立项选题指南.pdf 

科研处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