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和教育部各类未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7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确保课题负责人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学校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对到期未结项的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和教育部各类项目的清理工作。为做好结题工作,经前期与项目负责人的多次沟通确认,此次清理截止时间如下: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6月1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9月1日。

教育部各类项目课题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6月1日。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督促和协助课题负责人在该时限内报送材料,申请结题。逾期不结者,按照国家相关立项部门要求做终止或撤项处理,按规定退回项目经费及奖励经费,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各类项目。         

附件:202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艺术学)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

附件:202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教育学)超期未完成项目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