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加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青年人才培养,根据《“十四五”时期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办法(试行)》((辽社科联发[2021]17号),现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分配
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基地每个基地不超过5人,一般基地每个基地不超过3人,推荐人选由所在基地负责推荐 ;高校社科联不超过3人,推荐人选由学校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如果既是基地成员又是高校社科联成员或是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的,在附件2“所属部门”栏填写本次推荐部门的名称。
二、推荐对象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主持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若干较高质量的论文,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学科带动能力;
3.在市级以上内参刊发过咨政建议,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方面有发展潜力;
4.推荐对象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人员;
6.推荐对象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实名1份。
(2)证明材料实名1份。包括推荐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1册,装订顺序按《推荐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
2.电子版材料
(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实名、匿名各1份。
(2)证明材料实名、匿名各1份。包括推荐条件中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
(3)《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实名、匿名各1份。
电子版材料文件夹使用申报人姓名进行命名,每个文件夹中应包含实名、匿名材料各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大小不超过4M)。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基地、各单位于5月9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材料由所在基地、单位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14277337@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齐楠 86592983 18240328977
附件1: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表
附件2: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推荐汇总表 下载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