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相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BHKAEC)为鼓励和支持内地与香港学者之间的交流,现征集2023年度在内地组织召开的内地-香港学术研讨会项目(NSFC-BHKAEC学术研讨会)。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生物大分子研究的化学与生物学交叉(申请代码1须选择B或T下属代码)。
2. 环境工程学科发展前沿(申请代码1须选择E或T下属代码)。
(三)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万元/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五)资助内容
资助在内地举办学术研讨会。
(六)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会期不超过3天。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三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主要参与者需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该是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为1人。
(三)与香港地区研究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BHKAEC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材料受理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请申请人于2023年5月29日12时前,在线提交申请书,具体申报要求、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请详见指南。
请相关单位积极组织、高度重视,与相关教师认真研究指南,做好有组织的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 话:010-6232 8256,6232 6943
传 真:010-6232 7004
邮 箱:hmt@nsfc.gov.cn
学校联系人:齐楠,联系电话:86592983 18240328977(同微信)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下载保存 在线预览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