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7浏览次数:10

   2023年度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申报工作启动开始,现面向全体研究人员,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设置重点项目、重点委托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5万元。

三、课题指南

本通知发布的课题指南为研究方向和范围,申请者要依据年度课题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拟研究选题进行申报。选题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内涵、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原创性贡献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两个结合”的最新成果研究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

6.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理化阐释

7.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

8.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基础、思想演进与实践逻辑研究

9.“两个结合”的深刻内涵、重大意义研究

10.“两个结合”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实践逻辑研究

11.教育家精神的内涵特质、价值意蕴研究

12.新时代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的实践路径研究

13.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研究

14.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研究

15.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研究

16.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17.百年变局与我国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研究

18.中国共产党调查研究实践及制度建设研究

19.人民至上与唯物史观新发展研究

20.马克思主义视域下新时代共同富裕的价值立场研究

21.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

22.“抓好后继有人的根本大计”与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实践路径研究

24.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研究

25.中华传统家庭观与新时代家教家风研究

26.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27.新时代大学生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研究

28.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研究

29.思政课教学改革系列研究

30.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31.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2.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33.东北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研究

34.高质量发展在东北全面振兴中的地位作用研究

35.构建新发展格局与东北全面振兴研究

36.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四、申报范围及条件

1.本年度课题限沈阳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及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主持的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次申报。

3.重点委托项目由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根据研究任务确定,无需申报。

五、申报程序

1.申请人需填写《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请书》,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课题申请书》一式1份交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汇文楼259室,并将《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发至sysfdxfs@163.com

2.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将组织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上旬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查、评定和公布。

六、结项要求

1.结题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

2.结题成果要求

1)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可以申请重点项目结题:

在全国中文核心(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课题相关提案建议(资政报告)在省社科联《社科智库》或省委政研室《咨询文摘》等内刊刊发1篇;课题相关提案建议(资政报告)获省部级副职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2)有下列成果之一者,可以申请一般项目结题:

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课题相关提案建议(资政报告)获市(厅)级副职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

3)重点委托项目因已完成中心委托的研究任务,立项即结项,无需提供其他研究成果。

3.经费拨发

完成结项成果要求,拨付经费。

七、联系方式

人:付  

联系电话:024-86578280  18642003701   内线:68280

 

 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沈阳师范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