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辽职学会字〔2016〕18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辽宁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立项课题2023年度下半年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20-2021年度学会科研规划项目及延期结项的学会各类科研课题。
二、结题申请材料
结题鉴定申请材料须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学会不受理个人申报。课题主持人申请结题鉴定时,需提供客观真实、装订规范、资料完备的结题鉴定申请材料。
1. 《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2. 《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一份,并提交电子版。
3.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课题立项证书、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材料复印件,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结题申请汇总表》一份,由报送单位填写后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版。
5.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workxia@163.com,并以“省职教结题”命名。
三、结题鉴定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博书 联系电话:86593005 Email:workxia@163.com
五、其他事项
每项课题收取结题评审费200元(现金)。
相关附件
科研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