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发改委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照《管理办法“附件),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5)。
2.各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3.学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4.请于10月2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以及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电子版上报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邮箱: 75746181@QQ.com(电子版材料发至此邮箱)
联系人:张长生
电 话:86593005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附件2: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附件3: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