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浏览次数:10

学校有关单位

为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发改委拟组织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的范围,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方面推荐。

二、申报要求

1.请按照《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附件3辽发改高技[2021]19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编写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参照《管理办法“附件,并填写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附件5)

2.各单位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3.学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批复为省级工程实验室的,无需重复申报

4.10月29日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以及电子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电子版上报科研处

三、联系方式

邮箱 75746181@QQ.com(电子版材料发至此邮箱)

联系人:张长生 

  话:86593005

 

附件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附件2: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附件3: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附件4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附件5202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科研处

    20231023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