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题标准
1.阶段性成果重点4 篇、一般和青年3篇、自筹2篇。(成果课题号必须唯一)
2.以C刊、专著、资政建议、获成果奖等形式免鉴定,必须为第一作者成果。(注:C扩不能免鉴定)具体要求见附件《管理办法》。
3.资政建议成果也须标注项目名、项目号。
4.成员不超过8人。
5.结项审批书、变更表、鉴定表都已修订用2024 版本,科研处网站可下载https://kyc.synu.edu.cn/2058/list.htm
结项材料清单
纸质版要求:
1.《结项审批书》(自行盖好财务章、审计章-校部2楼、4楼,先财务后审计;自筹项目不用盖)
2.成果简介
3.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并用荧光笔标注课题编号,课题号唯一)
4.最终成果
4.免于鉴定的成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专家评审意见表(签字部分必须手签),项目需要3位校外专家鉴定,专家库名单联系科研处获取,免鉴定项目不用。
6.立项通知复印件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1-6每类材料独立装订,不要订成一大册。
注:专著可以提交两本原件;也可提供一本原件+一本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
电子版要求:
1.结项材料PDF(将盖章后的结项申请书、最终成果、立项通知、阶段性成果专家鉴定表,汇总到一个PDF,以“项目号+姓名”命名文档)、
2.结项汇总表Excel(2024年10月修订版)
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者,均不得申报结题,特此提示:
1.阶段性成果标准多个项目号
2.免鉴定成果第一作者非项目主持人
3.阶段性成果未发表,用稿通知作为代替
4.项目组成员超8人
5.列支论文版面费
6.以c扩论文申请免鉴定
7.未使用2024版结项审批书
项目周期2-3 年;
申报人随时报送结项成果,省社科办每个季度受理一次结项。
附件:《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doc